澄迈县就业局
关于澄迈县开展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实地
核查工作存疑情况的公示
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我县人才住房补贴核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澄府办〔2023〕18号)文件精神。强化监督工作机制,县人社局联合县委人才发展局、县房管局、县就业局、老城人才服务“单一窗口”等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实地核查工作,鉴于相关公司或申请人未能及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现场核查存疑。经研究决定对相关申请人员的2024年第一批、2024年第二批人才住房补贴进行停发,待核查无异议后进行补发。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有效佐证材料至澄迈县人社局并配合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如未能按时提交有效佐证材料或未配合开展现场核查,视为主动放弃申领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权益。现将存疑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县人社局、县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67616155、67613166。
附件:存疑情况汇总表
澄迈县就业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