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财政局
关于2025年中央、省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次)调整
安排公告
根据澄财农专〔2024〕1299号、澄财农专〔2024〕1453 号和澄财农地〔2025〕37号文件,现将我局调整下达到各单位的项目资金调整计划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监督单位:澄迈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12317,0898-67623413。
电子邮箱:cmxczj@163.com
通讯地址:澄迈县华成路45号财政大楼
附件:
附件1:澄迈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附件2:澄迈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附件3:澄迈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附件4:澄迈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明细表(第三次调整)
附件5:澄迈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第三次调整)
附件6:绩效目标表(第三次调整)
澄迈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