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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2-5250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2-01-25 11:01
  • 标       题: 澄迈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01-25 11:01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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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做好了本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国务院和省、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切实做好了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充分保证了社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结合教育工作的需要和特点,通过澄迈县政府网、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平台等渠道,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教育局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8条,“澄迈教育”微信公众号902条,各类媒体杂志刊播15余篇报道。全面公开教育领域有关信息,对我局涉及群众的重要事项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切实将重要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下办理,实现了阳光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都按《条例》规定予以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结合教育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政策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0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继续有效(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0件。

(四)平台建设工作

2021年,县教育局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借助社会新媒体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信息发布功能,向公众传达教育的重要信息,通过媒体融合,结合线下,全方位地提供权威的教育资讯和方便快捷的教育服务。 一是加强政民互动平台建设。2021年,承办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31件;收到12345热线、来信来访等1764件,已办结1764件,办结率为100%。二是开展政务新媒体建设。开展教育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合工作,清理整合账号1个。

(五)监督保障工作

我局实现政务公开手段和形式多样化,方便人民群众从不同的渠道获取教育信息,从而达到对教育工作监督的目的。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及时在教育系统传达贯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单位政府信息编辑账号由具体业务人员掌握,各分管领导为相应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责任人,三是全面拓展网络功能,扩大教育宣传领域。对各岗室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督查、通报,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计31件,其中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11件,配合办理6件。 目前,所有主办答复和会办意见均按期完成,收到代表或委员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或基本满意,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性文件解读没有及时公开,信息更新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工作衔接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还需提升。四是信息公开过程中审核监督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以更好服务群众、更加便民、利民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厅、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把好质量关,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公开。 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管好队伍,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教育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信息舆论导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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