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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28464-20/2026-1074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6-01-19 15:57
  • 标       题: 澄迈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1-1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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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特编制澄迈县水务局 202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澄迈县水务局始终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紧扣全县水务中心工作与群众关切,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推进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反馈等机制,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等官方渠道,构建 “权威发布、便捷查询、及时互动” 的信息公开体系,为群众获取水务信息、参与水务工作提供高效支持。 

(一)主动公开推进     

聚焦水利领域关键信息,细化公开范畴,确保重点内容 “应公开尽公开”。     

重点责任信息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澄迈县 2025 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明确全县 15 座小型水库的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强化安全责任监督;公示《澄迈县 2025 年度重点河道管护责任人名录》,涵盖 18 条重点河道的县级、乡镇级、村级责任人及管护范围,推动河道管护责任落地。     

政策与项目信息公开:发布水利领域政策文件 4 件,涉及水资源节约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领域,同步配套政策解读材料 3 份,通过图文结合、案例说明等形式,帮助公众理解政策内涵;公开水利项目规划信息 3 条、招投标信息 72 条、施工进度信息 18 次,重点覆盖城乡供水一体化、灌区节水改造等民生项目,实时更新项目进展。     

民生服务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水资源水位、水质监测数据,每月公开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公开水利收费标准、办事指南等服务类信息 6 条,明确取水许可、水土保持审批等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及所需材料,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     

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全流程,确保高效回应公众个性化需求。2025 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件,申请内容集中在水利工程补偿标准、水资源分配方案、历史项目审批档案等方面。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其中完全公开 5 件,因信息不存在依法不予公开 1 件,答复过程中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与申请人沟通 4 次,详细说明办理情况,申请人满意度 100%。 

(三)信息管理保障     

平台优化: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 “水务专栏” 建设,新增 “政策解读”“项目进展” 专题板块,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实现公开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建立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 制度,明确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流程,全年未发生公开信息错漏、延迟问题。     

能力提升: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2 次,覆盖全局 30 余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条例》解读、申请办理规范、保密审查要点等;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全年开展信息公开合规性检查 3 次,整改不规范问题 2 项。 

(四)行政争议情况     

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合规性、公众认可度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仅聚焦条文内容,缺乏结合实际案例的通俗化解读;部分项目信息公开以“结果公示”为主,对决策过程、资金使用等细节公开较少。 公开渠道协同性待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与局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更新存在1-2天延迟,未实现 “一次发布、多端同步”。     

人员专业能力需加强:基层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对《条例》特殊情形(如 “不予公开” 适用范围)的把握不够精准,偶有咨询答复不规范情况。    

(二)改进措施     

深化公开内容:建立“政策解读 + 案例库”机制,每季度选取1-2件重点政策,结合实际案例制作图文、短视频解读材料;拓展项目信息公开维度,新增“项目决策依据”“资金使用进度”栏目,全年计划公开项目资金信息10条以上。     

优化渠道协同:搭建信息发布“一体化”平台,实现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同步编辑、一键发布,确保更新延迟不超过 2 小时;在公众号新增 “信息检索” 功能,方便群众快速查询历史公开信息。     

强化能力建设: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3次,邀请法律顾问、上级业务部门专家授课,重点讲解申请办理、保密审查、争议应对等内容;建立 “一对一” 帮带机制,由办公室业务骨干对接基层科室,实时指导日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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