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文机关: 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分享到:
|
不动产权继承公示(李军)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及其操作规范,申请人李军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4月26日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联系方式:67629858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琼(2019)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16907 |
颜昌明 |
李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69027101003GB01018F00070107 |
老城经济开发区富音北路与北二环路交汇处东南侧海南·甘肃家园6号楼二单元803房 |
特此公告
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