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新年好!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成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和民心问题。春节将至,消费者对牛羊肉、鱼禽蛋、蔬菜水果等大宗商品需求量增大,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希望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以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澄迈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农村产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自觉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增收很重要,健康价更高,生命更无价。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支持农产品生产者增产增收,更要坚持健康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再次向广大农资经营者和种养业户重申:第一、农产品生产者购买农药、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时,请务必选择证照齐全、规范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门店,并索取购买票据,不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照经营者的农资产品;第二、严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国家、海南禁止的农药、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第三、农产品生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要建立健全生产、销售记录档案,不收获、出售未达到用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农产品。我们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以及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第四、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的种植类食用农产品出岛上市销售前,应报告产地所在乡镇检测站派人抽样或自行送样检测,经检测合格,由乡镇检测站通过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系统打印检测报告单,并将电子版的检测报告单对接或上传至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牛、羊、畜禽类等动物产品应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或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在所属乡镇检测站自主打印合格证。各收购站点和收购商在收购小散农户农产品时应进行登记及合格证查验,对出岛农产品自行送样检测,经检测合格,由乡镇检测站通过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系统打印检测报告单,并将电子版的检测报告单对接或上传至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购者在所属乡镇检测站或社会化服务网点自主打印合格证。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严格依法监管的同时,积极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许可审批等服务,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塑造公正严明的监管形象。希望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诚信自律,积极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建设幸福、美丽、和谐、繁荣澄迈做出贡献。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衷心祝愿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事业兴旺、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此外,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请不要参加庙会、赶集、棋牌等公众聚集性活动,不去旅游景点、电影院、图书室等公共场所,不到密闭、空气不流通的人员密集场所。
澄迈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