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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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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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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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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7-1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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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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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岗位定义:
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乡村范围内,由各类单位开发使用,经人社部门认定,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用于安置乡村就业困难人员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主要包括保洁员、巡河员、农村公路养护员、就业协管员、管水员、库管员、政策宣传员、辅助调查员、动物防疫员等岗位以及其他非营利性劳动服务岗位。
★补贴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
★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期限内给予补贴,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
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480元(按澄迈县最低工资标准的 80%计发)。
★政策期限:
截止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