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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能机构
2019-05-07 17:30 来源: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机关: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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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审计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文稿审核、文电运转、督查督办、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和绩效管理;因公出国出境审查审批工作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和报批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组织起草审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起草或法核有关审计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内部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计本单位重大行政政策、重要行政行为;负责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涉法、涉诉及执法考核等事务;其他需要法规审计室参与的涉法事务。

综合规划与产业发展室。提出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研究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研究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开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经济与国防建设相关重大问题;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拟订;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开展重要经济对话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协调全县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的立项和管理;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协调解决经济运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对全县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承担投资管理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发展全县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创新能力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建设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负责交通运输方式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研判交通产业趋势发展,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固定资产投资室。统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加强投资运行趋势研判,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拟订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牵头参与省、县重大项目谋划布局;拟订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牵头推进项目建设;负责国家、省下达投资计划和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综合管理;拟订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总规模,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建立和管理项目库;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研究拟订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年度项目;按权限审核、管理备案、核准或上报外商投资项目。

区域经济与社会事务室。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协调镇域经济、海澄文经济、园区经济发展;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有关工作;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对接泛珠区域合作有关工作;对接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作。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指导社会事业各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社会事业各领域专项年度投资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和相关年度计划,并统筹推进建设;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环境资源与能源安全室。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等专项规划;统筹能源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能源发展年度计划。拟订石油、天然气等战略储备规划,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意见建议;负责节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和循环经济,牵头组织实施我县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省下达我县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牵头做好迎接省对县政府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牵头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牵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推进我县申报国家级、省级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

粮食和物资储备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组织实施管理的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地方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调控具体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合作。

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室。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执行;负责价格监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贯彻执行政府定价目录,制定并调整县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方案;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全县价格公共服务;研究贯彻国家和省、市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价格政策的执行;根据省政府定价目录,制定并调整县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并组织相关价格听证;承办重大价格课题、调研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信息发布工作;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政策,按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收费的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研究拟定“菜篮子”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菜篮子”建设、发展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国防动员综合室。承接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行,履行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能,整合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能。负责指导全县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负责人防工程验收及人防工程的事中建设过程监督、事后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人防易地建设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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