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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019-05-07 17:28 来源: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机关: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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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相关调整建议。

负责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分析;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日常经济运行调节,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全县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建议;提出全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建议;配合做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落实有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配合做好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申请、使用,配合做好我县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拟定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草案;拟定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拟定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研究分析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情况;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全县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升级,衔接平衡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全县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配合做好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落实工作,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实施服务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十五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实施;协调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六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方案及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全县价格公共服务;研究拟订“菜篮子”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菜篮”建设、发展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十七承担全县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本县粮食收购许可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定期审核工作;负责查处粮食经营者在本县粮食收购、加工和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存储、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与管理;负责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澄迈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管理工作,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履行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能、整合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能,承接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和军事设施保护等职能,牵头办理涉及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政府主责事项。

十九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管理工作,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指导等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节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和循环经济、经济运行电力运行管理、天然气运行管理、煤电油气应急保障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我县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省下达我县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牵头做好迎接省对县政府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牵头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牵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推进我县申报国家级、省级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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