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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废止规范性文件
  • 索  引 号:008228464/2020-0633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 标       题: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县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2-25 15:0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各镇政府,县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工作要求,我县对截至2018年10月31日前的县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经县委十三届九十九次常委会和十五届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废止的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xls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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