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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4-04-30 18:49 来源: 清廉海南网 发文机关: 澄迈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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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澄迈县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澄迈县中医院检验科负责人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员李祥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问题。2022年,李祥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工作人员的宴请,用餐费用由公司工作人员支付。李祥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12月,李祥文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澄迈县文儒镇卫生院原院长邱明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的问题。2020年至2022年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前,邱明学先后18次收受两家药业公司销售员所送的香烟等礼品。邱明学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3年12月,邱明学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法款予以没收。

    三、澄迈县桥头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圣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的问题。2021年至2022年期间,王圣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2024年1月,王圣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澄迈县文儒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林海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的问题。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林海清先后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和白酒等礼品。林海清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4年1月,林海清受到撤职处分、被降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十三级,相关违法款予以没收。

    五、澄迈县瑞溪镇山尾村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曾德付,村委会委员吴小建、党支部委员林梅等3人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曾德付、吴小建、林梅利用瑞溪镇山尾村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机会,违规携带家属随行,家属费用由公款报销。2023年12月,曾德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2月,吴小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梅被予以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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