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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清廉澄迈网 | 发文机关: 澄迈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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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澄迈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原澄迈县红山农场党总支副书记、副场长李文,党总支委员、副场长谢延教、王章良等3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11月,李文、谢延教、王章良等3人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的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此外,李文、谢延教、王章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2月,谢延教、王章良、李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澄迈县金江镇建国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昭国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至2023年期间,时任金江镇建国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昭国先后多次在老城镇、金江镇等多家饭店违规组织聚餐,并虚报套取工作经费支付餐费。此外,王昭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0月,王昭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澄迈县老城镇马村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马育新,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马传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2月至9月期间,马育新、马传弟多次违规收受企业人员所送的酒水、香烟、月饼等礼品和礼金。2024年12月,马育新、马传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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