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与配套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的批后公布
《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与配套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已于2024年2月15日经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地块分图则执行。
附件:附件:相关图件
2024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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