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一次城镇开发边界
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函〔2024〕432号)要求,对澄迈县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30天。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
三、意见反馈方式
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0,联系电话:0898-67636580,电子邮件请发送到:82105086@qq.com。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一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公示稿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