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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清廉澄迈网 | 发文机关: 澄迈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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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金江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利用担任村集体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村集体公司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挪用的资金已全部退还村集体公司。”日前,澄迈县纪委监委对一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混乱等情况,以清查核实摸清底数、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线上线下“双公开”等方面为抓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片区协作优势,上下贯通、系统发力,持续压实各级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有力监督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线下督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让群众看得懂。线上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及时公开公示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做到线上线下“双公开”。
同时,强化异常信息提醒预警,联合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对公示公开信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预警核查,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运用快查快处机制及时处置,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牢牢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致富路”。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聚焦村级工程项目、惠农补贴、村集体资产租赁等领域开展“嵌入式”监督,通过明察暗访、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村集体“三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进督促落实整改。今年以来,共监督共发现问题116个,推动完成整改95个。
此外,对农村集体“三资”审查调查情况和问题线索进行起底,充分发挥协作区优势,重点突破、跟踪督办,加强对镇纪委业务指导,及时处置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02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办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29件,处理处分28人。
“下一步,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督促各镇纪委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对‘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坚决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暗箱操作’。”澄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