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新增划转至县营商环境
建设局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5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性,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经县政府决定,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等25项政务服务事项新增划转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新增划转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5项)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