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首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发布时间:2019-07-16

  715日上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第一批10件群众信访举报件移交给我省。

  71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海南省按规定要求公开了督察进驻起止日期、投诉电话、邮政邮箱和每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等信息,接受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环保问题。

  在首批移交的10件群众信访举报件中,从污染类型来看,主要涉及水、大气、土壤、噪声、海洋等污染类型,其中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最多。从分布的区域来看,群众信访举报件较多的地区为澄迈县5件,海口市、万宁市各2件,琼海市1件。

  据悉,上述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各地。按照相关要求,群众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需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记者 周晓梦)

海南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污染类型统计表(第一批

在检视、整改问题上见真章

  715日,刚刚入驻海南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了第一批10件群众信访举报件。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我们也当以这种雷厉风行的作风、主动负责的态度,认真检视环保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在检视、整改问题上见作风、显担当。

  开展环保督察,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此次移交的环保举报件,涉及水、大气、土壤、噪声、海洋等多种污染类型,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对反映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果断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全力以赴把问题查清摸透,把根源挖深挖透,把环保责任落实落细,扎扎实实做好问题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期待,推动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短板不除,发展难继。检视问题、整改问题,是呵护海南发展最大本钱的必然要求,是检验干部作风与能力的重要依凭,也是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面对环保短板,我们既要就事论事,从严抓好问题整改;也要谋之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问题回潮;还要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就类似问题以点带面做好“全面体检”。只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把问题排查清楚、整改到位,才能呵护海南发展的最强优势,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我省立即转办首批移交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不耽误、不积压

抓好督察督办工作 落实“四个不放过”要求

  “把投诉案件交给海南省,我们的要求是要做到‘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四个不放过。”715日上午8时许,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总协调人何向红向我省正式移交首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714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海南,开展为期1个月的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现场,被移交的首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共有10件。

  这些案件将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梳理,并在当天内通知到责任单位,做到不耽误、不积压,立即转办。

  当天上午830分许,移交一结束,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案件落实组立即召开简短会议,对转办任务进行安排。

  “要按规定按流程把所有案件妥善转办,把每一桩移交案件信息尽快转到涉及的相关市县或单位。”交办案件落实组组长张忠惠说,这既要快速及时,又要有条不紊。

  如何做到有条不紊?在工作人员梳理的转办单上,案件转办内容、反馈要求、转办时间、经办人、接收人等信息一目了然;任务事项、任务交接确认等信息也需要记录在案。

  “我们将按照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整改,狠抓信访案件的督察督办工作。”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副组长林泽锋在现场说道。本报海口715日讯(记者 周晓梦)

海口快速处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 

大排档违规经营被罚款1000

  715日,海口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的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接到信访交办件后,责任单位海口市琼山区快速响应,组成处置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并现场整改,对被举报大排档处以1000元罚款。

  据了解,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祥发银河大排档经营时间约24小时,全天产生非常大的噪声且占道经营,曾多次向12345投诉未果,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接到信访交办件后,琼山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一同核实该群众信访案件情况。经初步调查核实,祥发银河大排档位于琼山区凤翔街道高登东街115号,店铺面积约300平方米,店铺经营者为王某。该店铺提供了工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未能提供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且存在占道经营的现象。

  当天2015分,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海口市琼山沿河园林餐饮排档周边进行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南边界超标。

  经现场核实,处置小组依法对该店铺进行处置。由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道经营的现象下达《海口市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整改,顶格处罚500元,并现场要求归店经营;同时,公安派出所对业主进行了现场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处罚500元。经过教育及处罚,该业主认识到位,极力配合整改。下一步,琼山区政府还将针对该举报件反映情况,对周边沿街店铺进行全面巡查管控,形成长效机制。(记者 郭萃)

万宁部署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

制定整改方案做好垃圾渗滤液导排

  71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万宁市转交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起。2起信访举报件均反映万宁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臭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以及可能存在渗滤液泄漏影响海田溪水质的问题。接件后,万宁市高度重视,立即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带队到现场进行核实,并现场办公,部署整改。

  当天18时许,海南日报记者在万宁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看到,填埋场内大部分生活垃圾都已使用防漏膜进行了覆盖处理,少部分生活垃圾还未来得及使用防漏膜进行覆盖处理,恶臭便从这些未覆盖的生活垃圾中散发出来。

  “这些裸露在外的生活垃圾确实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我们将在今晚使用临时膜进行覆盖,并在之后对其进行妥当处理。”万宁市园林环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万宁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3个投用的渗滤液处理站以及1个即将投用的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日处理能力达到240吨,设计日处理能力达到370吨。在渗滤液处理站,污水经过层层处理后,化为清水进入监测站,监测数据实时传入相关部门的数据库。

  “经过初步排查,未发现渗滤液泄漏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万宁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日产渗滤液220吨左右,现有处理能力足够满足其负荷,“我们也会进一步做好巡查监管,做好垃圾渗滤液的导排,做到达标排放。”

  万宁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现已组成整改小组,力争在3天内对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垃圾渗滤液无越坝排放,并加强对海田溪的监控,对海田溪水体进行分析,寻找水体污染的源头。(记者 袁宇)

  我省各部门迅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检视问题抓整改 从严从实求成效

  715日,我省各部门迅速传达学习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表示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积极配合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督察工作,实事求是提供材料,不隐瞒情况,不回避问题,全力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综合海南日报记者来稿)



省发展改革委

715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全委干部大会,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深刻领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海南督察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二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优先的理念,在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凡是使海南生态环境变差、破坏生态的项目,不管有多大的投资规模,有多大的税收贡献,都坚决不上,确保海南的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三要严守生态红线,在具体的项目审批立项过程中,严把项目审核关,从每一个项目做起,切实履职尽责到位;四要以督察组进驻海南为契机,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勇担使命和责任;五要按照省委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督察工作,实事求是提供材料,不隐瞒情况,不回避问题,全力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

省公安厅

715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专题办公会。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用实干担当守护好海南的青山绿水。要把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发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领域问题、补齐问题短板、提升公安业务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各警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与、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同环保等部门实施联合打击,建立健全相关督察规章制度,全力推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走向深入;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查摆自身不足和工作短板,认真深刻剖析,做到以上率下,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切实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人民放心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7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动员会会议精神。会议针对省住建厅牵头和相关责任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分析目前进展、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整改措施。省住建厅主要负责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全力以赴高标准做好迎检各项工作,把配合督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各项要求;二是逐条梳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工》,对省住建厅牵头和相关责任事项,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分类施策推进整改;三是对已经整改销号事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果。

省交通运输厅

715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动员会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使命担当,全力配合好督察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推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指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督察组工作要求上来,把接受督察作为检视自身工作的重大契机,面对群众关注的交通环保问题,面对督察出来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主动认领,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努力形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守好交通运输行业的绿色之路。 

省水务厅

715日上午,省水务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动员会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一是要把做好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落实融入这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二是要全面梳理整改情况,每个整改问题要认真核实,建立完整的整改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要促整改,狠抓落实,持续加快推进第一轮督察存量问题的整改,集中力量攻坚,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采砂,推进内河湖整治和水源地保护;四是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充分运用督察成果,做到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查找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务薄弱环节和问题,树立先进典型和样板,全面做好水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省林业局

715日,省林业局传达学习动员会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对督察组指出问题认真进行检视,并及时整改。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省林业系统上下要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和督察组工作要求上来。要把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契机,检视自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于督察组反馈问题,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扎实做好反馈问题边督边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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