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8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8

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8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由我县牵头的《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181项措施“责令澄迈和能烧结建材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已完成整改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3

    监督电话:0898-6761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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