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7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由我县牵头的《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74项措施“每年6月底前,各市县向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年度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退出计划,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年度市政道路配套建设污水管道计划,统筹确定年度退出任务印发各市县,各市县按计划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已完成整改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31日
监督电话:0898-6761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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