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8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由我县牵头的《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182项整改措施“针对澄迈和能烧结建材有限公司违法采矿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已完成整改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31日
监督电话:0898-67613985
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8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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