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公开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5年5月8日至5月22日,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澄迈县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5年8月25日正式向澄迈县反馈了督察报告。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海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澄迈县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依法依规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全县上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督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4大方面22个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县领导、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形成了整改措施清单,提出了6条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考核问责,发挥导向作用。
二是规划引领发展方式低碳转型。聚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建设,更新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守好蓝天、守护碧水、守住净土。
四是持续配套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体系。加快补齐城市污水处理短板,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能力,深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
五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聚焦异味扰民、扬尘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和资源化利用,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分类防控四类噪声污染,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六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环保队伍监管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
为保障督察整改扎实稳步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落实闭环管理,按要求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办法,构建督察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协同督导机制,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发挥追责震慑警醒作用,倒逼干部担当作为、落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成效。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舆论引导,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澄迈县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守住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底线,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附件:澄迈县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中共澄迈县委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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