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19-6490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9-11-3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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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调整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11-30 11:4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关于调整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澄迈燃气分公司: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调整部分市县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19〕)1278号),现就调整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3.29元/立方米调整为3.27元/立方米。
二、根据琼价价管〔2015〕59号文件规定,居民用气第三档气价由3.29元/立方米调整为3.27元/立方米。
三、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积极做好有关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时化解矛盾。
四、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澄迈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