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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28464/2023-0749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12-15 11:45
  • 标       题: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项目直通车”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府办〔2023〕24号)
  • 文       号:澄府办〔2023〕24号发布日期: 2023-12-15 11:4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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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项目直通车”

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园区,海南老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

《澄迈县工程“项目直通车”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澄迈县工程“项目直通车”改革创新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项目落地实施,从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流程出发,建立“项目策划+产业招商+土地超市+极简审批”“项目直通车”服务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工程“项目直通车”改革创新工作主要目标是深化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改革,完成老城科技新城“产业地图”绘制,通过“产业地图”明确区域发展方向,在土地超市平台上完善现有标准地块信息,增加土地供应要求的透明度,推动土地超市平台与“产业地图”互联互通,打造推广“极简审批”预制模式,提供项目管家超前服务保障,确保实现企业线上精准拿地,拿地后“一站式”开工。

二、实施范围

老城科技新城重点园区范围内实施带方案出让的一类工业、一类仓储物流类项目。

三、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项目策划生成阶段

1.完善区域评估

各相关行业部门继续完成老城科技新城重点园区区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前置性区域评估工作将评估评审结果供项目使用

牵头单位:老城科技新城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2.推行用地清单制+样板方案预制

1)地块信息收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初勘,将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条件等供地要素发送至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发起征询。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工作内容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将各自的管理要求、技术设计要点、控制指标、宗地周边供水、供电、供气等管理信息(详见附件1)反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对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老城科技新城、县供电局、县市政中心。

2)用地清单编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汇总有关部门提出的用地管理要求和技术要点,以及各类评估评价成果,按照附件1形成拟出让地块的“用地清单”,在“产业地图”及“土地超市”对外展示,并作为土地出让附件。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老城科技新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供电局、县市政中心。

3)编制样板方案。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拟出让地块“用地清单”,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委托技术第三方编制样板方案,并在编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对样板方案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方案上传到“产业地图”及“土地超市”对外展示以供意向企业参考,缩短企业项目设计方案编制时长,准确把握项目用地设计要素。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老城科技新城、县供电局、县消防大队。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阶段

1.完善“产业地图”。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围绕提高企业感受度、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扩展“产业地图”展示内容,建立“产业地图”信息动态更新机制,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按季度更新“产业地图”信息,保障对外展示信息准确、全面。建立平台使用反馈机制,通过倾听收集企业使用建议,不断优化“产业地图”使用界面及功能,提升企业端使用体验。结合老城科技新城产业发展规划“一张蓝图”工作,打造“全产业链、全地域、全要素”的精准查询、运行分析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老城科技新城、县供电局、老城镇政府、大丰镇政府

2.加强服务推介。相关产业专班引入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在意向洽谈阶段推介“项目直通车”服务,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意向企业提供行业咨询,并将项目信息及时推介给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发起“项目直通车”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老城科技新城、县投资促进中心、海南老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供电局、县国家税务总局

3.实施一单一群。引进项目通过县“两重一大”会议审议准入后,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及时组织产业专班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在2个工作日内建立“一对一”项目服务工作群,为投资企业提供覆盖项目建设全周期、项目建设全领域的超前置入服务。在项目深化及审批阶段,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意向企业在土地条件、项目报建等方面的问题。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涉及部门要当日作出解答,存在部门自身无法解决的,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国家税务总局、县供电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第三阶段:极简审批阶段

建立预制审批联动机制。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依据《澄迈县项目预审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简易低风险的工业、仓储用地等用途建设项目实施审批预制。项目管家应主动为项目投资企业提供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及预制审批服务,其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根据“极简审批”要求对涉企建设许可事项进行预制审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用地规划许可等审批事项材料预制审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不动产登记等审批事项材料预制审批。以上预制审批事项涉及部门联审的,应由事项所在单位组织召开部门联审会,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参加。相关审核单位应在土地出让前完成预制审批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预制材料及时提供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完善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手续。各有关单位做好事项材料预审工作,保障投资企业竞买到土地后,可自愿凭“预制”好的项目材料当天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老城科技新城、县供电局、县国家税务总局、老城镇政府、大丰镇政府

(四)实施“增值化”服务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增值化”服务,将我县特色服务融入“项目直通车”服务中,包含但不限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确保项目进场基本要素齐全;提供工业项目施工图图纸免费审查等政务服务,减少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成本;在线下服务中,提供项目管家帮办代办、工程项目专业咨询、系统操作等服务;税费缴纳过程提供税务事项绿色通道;加强银企联动,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国家税务总局、县供电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推进。“项目直通车”涉及单位要承担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负责人,积极配合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应实际需求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二)加强信息共享。供地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与老城科技新城、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做好供地信息共享工作,“项目直通车”服务开展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应紧密沟通项目信息,做好本环节工作信息向上级汇报工作和向下环节单位共享工作。

(三)加强开工后服务。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组织项目管家提供项目开工后帮办代办、政策咨询、协调问题解决等服务,做好项目办理进度跟踪反馈。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极简审批开展时,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环节适时督查督办,确保建设手续按时顺利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项目监管、执法检查等手段,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相关部门的审批信息、监管信息、处罚结果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附件1:用地清单样表

附件2:改革工作流程示意图

附件3:流程及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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