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
(澄府决〔2023〕3号)的通知
澄迈县桥头镇桥头居民委员会洋南村民小组、澄迈县桥头镇桥东村民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我府作出《澄迈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澄府决〔2023〕3号),因座落在桥东小学,面积79.6263亩的土地(东至才芳西村;南至才芳西村;西至洋南村;北至博明村、扶东村、才芳东村、才芳东二村、才芳港村、才芳四村)争议范围不清。
经研究,现将我府于2023年3月14日作出的《澄迈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澄府决〔2023〕3号)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