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信息 政策文件 服务窗口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文件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增划转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5项)》的通知(澄府办〔2024〕14号)
2024-09-23 16:08 来源: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新增划转至县营商环境

建设局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5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性,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经县政府决定,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25项政务服务事项新增划转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新增划转至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5项)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电脑版|手机版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澄迈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澄迈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

    运行维护:澄迈县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90032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30008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763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