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违法建筑综合
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澄迈县违法建筑综合整治指挥部的通知》(澄委办〔2018〕14号)为进一步规范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打违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蔓延趋势,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成立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违法建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世雄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老城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王广俊 县政府副县长、金江镇党委书记
郑 奋 县政府副县长
林坚武 县政府副县长
王上明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淞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学友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总工程师
成 员:王 宁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县维稳办主任
梁丽梅 县规划委主任
林 鹏 县住建局局长
王 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序坚 县卫计委主任
王 尧 老城镇委副书记、镇长
陈焕辉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老城公安分局局长
符芳松 县法制办主任
周民华 澄迈供电局局长
高 宇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陈 超 县新闻办主任
吴育强 县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局长
黎少帆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是伟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建局局长
黄雪霞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局局长
许镇明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王日强 老城派出所所长
徐海恒 白莲派出所所长
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由县综合执法局、县规划委、县住建局、老城镇和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建局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建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全区违法建筑的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峰、梁丽梅、林鹏、王尧、张是伟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成员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案件申报审批组和拆违实施组。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组人员和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案件申报审批组
组长由黎明兼任,副组长王山、丁善刚。成员从开发区城建局和老城镇抽调。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对认定的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报批、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完善执法程序。按照《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主城区个人建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澄府办〔2018〕6号),属于老城开发区主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报送给县规划委或县住建局立案审批;属于老城开发区主城区农村范围的违法建筑,由老城镇政府立案审批。
(二)拆违实施组
组长由王淞兼任,副组长王峰、王尧、张是伟。负责实施拆违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同时下设法制宣传组、新闻报道组、维稳工作组、安全保卫组、财产清运组、拆除实施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各组组长按照任务分工开展拆除工作,将任务与对应责任分解,具体落实到组内成员个人。
1.法制宣传组
组 长:符芳松 县法制办主任
副 组 长:杨善泽 老城镇司法所所长
成员单位:县法制办、县维稳办、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开发区环保局、开发区规建局、老城司法所。
工作职责:拆除违法建筑当天,县法制办、县维稳办、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开发区规建局、老城司法所各派2人到拆违现场,负责对违法建筑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做好思想工作,对拆违现场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当事人家庭人员进行疏导劝离,确保拆违工作安全、顺利。
2.新闻报告组
组 长:陈 超 县新闻办主任
副 组 长:吴允宁 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新闻办、澄迈县电视台。
工作职责:县新闻办和澄迈县电视台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派记者到拆违现场做好正面的打击违建新闻报道工作,引导社会舆论。
3.维稳工作组
组 长:符厚雄 老城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邓家明 老城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老城镇相关村包点组组长和两委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拆违前,对违法建筑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做好思想工作;对拆违现场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当事人家庭人员进行疏导劝离,确保拆违工作安全、顺利,并做好拆违后的维稳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陈焕辉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老城公安分局局长
副 组 长:庄良明 老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相关驻区军警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组织安保人员到拆违现场。一是负责对拆违现场进行警戒,确定警戒范围,设立警戒线,防止非拆除工作人员越过警戒线,对不听劝阻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处理;二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对于暴力阻碍,或以自伤、自残、自杀等形式相胁迫的,及时控制局面、固定现场证据;三是负责对现场道路来往车辆进行疏导,确保拆除现场交通顺畅。四是负责拆除现场的消防工作,尤其对违法建筑当事人的煤气、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妥善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5.财产清运和清点组
组 长:王 尧 老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林绍钦 老城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杨善泽 老城镇司法所所长
成员单位:老城镇政府、县公证处
工作职责:负责在强制拆除建筑物前,对违法建筑当事人的财产清运到指定地点,对其进行清点、拍摄、包装封袋和登记,拆除结束后,将物品归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依法办理提存。
6.拆除实施组
组 长:王 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 组 长:张是伟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建局局长
丁善刚 老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单位:澄迈县行政综合执法局、老城镇政府、开发区城建管理局。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拆除范围的界定,落实拆除工具,劝离建(构)筑物内人员,清理现场,组织并指挥拆违公司对房屋实施拆除。
7.医疗救护组
组 长:周序坚 县卫计委主任
成员单位:老城卫生院、白莲卫生院。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准备一辆120救护车到拆违现场,并配足相关医护人员,对可能出现的人员伤害实施医疗救护,并做好相应预案。
8.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黎少帆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朱小梦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开发区财政局、老城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拆除违建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工作人员的用水用餐。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城市建设发展的大局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研究,通过不同方式、不同渠道来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拆除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依法拆除,确保安全。坚持程序规范、依法行政、强力拆除、有序操作的原则,在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效、顺利。
(四)政策保障,确保稳定。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强制拆除现场的管理和控制,并认真落实好善后工作,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