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机构介绍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
2020-07-10 11:25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保密机要、信息、政务公开、
新闻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审核各类文稿;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日常报销、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会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法规岗。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和清理工作、负责对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合同法律审核;负责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涉法、涉诉及执法考核等事务;指导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与执法工作;其他需要法规岗参与的涉法事务。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岗。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海洋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岗。组织开展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五)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岗。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本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配合做好深化农垦改革工作;有序推行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岗。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拟定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及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七)国土空间规划岗。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承担建立本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县国土空间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报批、审查和实施评估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对重大项目是否符合县总体规划进行合规性审查;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岗。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土地(含林地)、草地、湿地、海城、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审批土地(含林地)、草地、湿地、海城、海岛等国土空间临时占用及开发利用手续;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审查及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制度;负责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林地征占用等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工作并监督实施。
    (九)建设规划管理岗。贯彻执行国家、省城乡规划等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审核符合上位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审批和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出具规划条件,指导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规划验收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承办澄迈县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工作及协助做好相关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认定工作。
    (十)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岗。负责征地事务性工作,根据下达的用地计划和土地审批情况,完成各项征地任务;负责全县征地三项补偿费标准的执行和实施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和协调征地工作;综合协调和服务省内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指导监督乡镇的土地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土地征收征用的历史遗留问题,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工作。
    (十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岗。牵头组织编制本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修复和海岛修复等工作;负责编制国土空间环境承载力适宜性评价和优化开发利用方案;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各镇政府及各园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二)矿产资源管理岗。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不含河砂)石、
土矿产资源勘查、储量管理、采矿权出让、审批登记及退出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
    (十三)海洋经济发展岗。负责监督实施全县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落实省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和政策;指导沿海各镇政府及园区的海洋经济发展;参与推动海洋油气、天然气水合物以及海底矿物商业化勘查开发。
    (十四)海域海岛管理岗。监督实施海城海岛保护规划;
监督管理海城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城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城、海底地形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依职权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用海、用岛的审核、报批工作;依职权负责本县管辖海域勘界工作。
    (十五)测绘科技信息管理岗。负责执行测绘法律、法规、政策;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市场和测绘项目,组织开展基础测绘和制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规划管理工作。
    (十六)督察与执法岗。负责对各镇政府、各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情况进行督查;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管理、协作和问责制度;调查违反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规划管控重大风险和问题;组织开展海洋、土地非法买卖等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党建与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向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和线索;负责上级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络协调和配合调查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十八)信访室。负责全局信访稳定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承办、督办、转办和回复上级部门、有关领导以及“12345”热线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承担信访信息的调查收集和分析研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脑版|手机版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澄迈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澄迈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

运行维护:澄迈县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90032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30008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763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