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局调整下达到各单位的衔接资金分配情况、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监督单位:澄迈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12317,0898-67623413。
电子邮箱:cmxczj@163.com
通讯地址:澄迈县华成路45号财政大楼
附件:附件1:澄迈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附件2:澄迈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附件3:澄迈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附件4:澄迈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跨单位分配计划调整明细表附件5:澄迈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资金调整明细表附件6:绩效目标申报表
澄迈县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