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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28464-02/2025-8787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09-29 17:10
  • 标       题: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澄迈县“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9-29 17:1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澄迈县“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565号)相关要求,我委拟开展“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准确掌握澄迈县碳排放现状和发展趋势,推动加快我县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准确核算本地区碳排放基数(2020年-2025年)和“十五五”碳排放展望数据(2026年-2030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委托单位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工作内容

(一)项目名称

澄迈县“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要求

1.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5〕2548号)文件要求,坚持统一规范、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十五五”澄迈县碳排放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地区历史碳排放变化情况、“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变化趋势、2030预计可实现的总量控制目标和强度下降目标等。

2.运用KAYA分析法,全面分析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碳排放变化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碳排放双控目标,对不同情景下本地区碳排放双控目标进行测算和综合研判。结合澄迈县实际进一步开展细化研究,区分三次产业或对本地区主要行业进行深入分析,并提供测算目标值、必要的参数数据和论证说明,便于开展纵向和横向对比。结合澄迈实践对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进行专题分析。总体分析按照《“十五五”时期海南省市(县)碳排放分析展望方法指南(试行)》进行。

3.对于碳排放可能对澄迈县碳达峰形势产生显著影响的重大项目,应单独进行核算分析。并根据澄迈实际谋划一批碳达峰实践项目。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咨询服务经费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含税)。服务单位报价不超过此预算上限。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咨询机构、社会组织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专业能力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咨询服务机构需具有碳排放核算相关的专业技术力量,项目团队至少具有1名节能降碳领域高级工程师,且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电气、新能源、化工或碳核算相关专业背景及实践经验;申请单位近三年内至少具有2项节能降碳相关的工作业绩。

(三)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近三年内,在行业服务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 申请单位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d.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成果归属

本项目所有调研材料、过程文件、成果报告等文件的知识产权归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服务单位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5年9月29日(星期—2025年1010日(星期)。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参与报名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申报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A4纸规格),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d.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

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盖章,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5.能力证明文件:机构简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优势说明等;拟派团队成员的相关材料(包括职称证明、团队职责);其他能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报价书,工作方案中需包括相关人员配置计划、质量保障措施等;

7.项目报价函

8.其他要求: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报送方式

“澄迈县“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咨询服务”申报材料可密封递交至澄迈县华成路财政大楼六楼县发改委办公室(如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澄迈县“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咨询服务”,邮编571900),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送达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截止日期:2025年101017: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递交后,即被视为认可和接受本公告内容。

(四)选取模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合作机构。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申请单位为成交单位。评审得分相同的,依次以项目报价、技术力量、工作方案得分高者居先。选取结果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财政大楼6楼

邮编:571900

联系人:环境资源与能源安全室苏工

电话:67631389

电子邮箱:fzyg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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