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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28464-02/2025-9057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10-17 09:12
  • 标       题: 关于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0-17 09:1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一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澄迈县‘十五五’国防动员领域项目谋划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澄迈县十五五国防动员领域项目谋划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采购代理全过程。

四、资格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遴选申请人在海南有固定的开、评标场地;

五、遴选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招标代理单位必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在海南省有固定营业场所,近三年开展招标代理服务业务业绩(需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及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代理机构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业绩(提供中标或者成交公告截图);

)提供代理机构成立至今没有受到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罚款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报价单;

)报价收费标准依据。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请密封,未按要求密封、加盖公章、资料不全、不符合公告要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不予受理。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22日(星期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2.递交地点: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县财政大楼六楼县发改委国防动员综合室。

3.联系人:0898—67615716

4.如快递寄送请备注“澄迈县‘十五五’国防动员领域项目谋划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服务遴选”,邮编571900。

七、选取确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综合评定确定最终采购服务单位,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则按照上年度代理机构服务相关服务业务数量、质量择优选择。

八、其他

1.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2.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遴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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