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28464-02/2025-9840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11-1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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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1-18 16:4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一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澄迈新能源汽车出海产业生态新城项目产业规划咨询服务”课题研究咨询技术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澄迈新能源汽车出海产业生态新城项目产业规划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
四、资格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遴选申请人在海南有固定的开、评标场地。
(六)具有5个及以上持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须在有效期内)的专业人员。
五、遴选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及已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三)2025年8月—2025年10月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申请人在海南有固定的开、评标场地证明;
(六)提供具有5个及以上持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须在有效期内)的专业人员证明;
(七)代理机构2022年以来海南地区政府采购业绩(提供中标或者成交公告截图);
(八)提供代理机构成立至今没有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罚款的承诺函(如没有被处罚记录请自行提供承诺函,未提供则视为有处罚);
(九)报价单;
(十)报价收费标准依据。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请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不予受理。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7:00。
2.递交地点: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县财政大楼六楼
3.联系人:徐工0898—67631389
七、选取确认方式
选取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资质情况、技术力量、报价情况、相关采购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我委将组织申报材料审查,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申请单位为成交单位。选取结果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八、其他
1.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2.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遴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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