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3-0332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3-12-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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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澄迈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2-08 17:3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公告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澄迈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来信地址:澄迈县乡村振兴局(邮编:571900)
来访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县委党校二楼
监督热线:12317,961017
监督电话:0898-67623331
澄迈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