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 > 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2024-1391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4-01-03 17:16
  • 标       题: 澄迈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澄迈县2023年清洁乡村认定结果的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03 17:1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澄迈县2023年清洁乡村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做好2023年和美乡村和清洁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清洁乡村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澄迈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各乡镇开展了2023年度清洁乡村创建工作,经村委会申报、乡镇推荐、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的方式,拟确定金江镇木棉村委会木棉村等53个村小组符合条件的自然村为澄迈县2023年度清洁乡村(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电话:0898-67630282

附件:澄迈县2023年度清洁乡村创建名单

澄迈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脑版|手机版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澄迈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澄迈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

运行维护:澄迈县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90032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30008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763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