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4-4499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06-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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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G02-13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6-14 16:1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G02-13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为此我局按程序对《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G02-13地块进行用地论证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论证主要内容
(一)项目区位
G02-13地块位于澄迈县老城镇中心城区东南部,南侧紧临南一环路,北侧可达工业大道,西侧临近欣龙路,地块对外交通条件优越。论证范围为18819㎡。
(二)修改内容
G02-13地块修改前为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修改后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建筑限高≤54米(居住建筑高度后续如有相关政策要求,则按省里最新政策执行),地块内可兼容商业功能,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二、公示时间
至发布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告:(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澄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服务中心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251206426@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571924,咨询电话:15120916086。
特此公告。
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