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4-4546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06-1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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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E03-13、E03-14、E03-41、EO3-50地块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6-14 16:2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E03-13、E03-14、E03-41、EO3-50地块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处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E03-13、E03-14、E03-41、EO3-50地块修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该修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地块修改前指标:E03-13、E03-14、E03-41、E03-50号地块在已批复的《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用地性质分别为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防护绿地。
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1、规划条件修改:(1)地块划分:根据已征收土地边界,对E03-13、E03-14、E03-41、E03-50四个地块边界进行重新划分,E03-13地块面积由17007㎡减少至12283㎡,E03-14地块面积由77183㎡减少至55586㎡,E03-41地块面积由33946㎡扩大至67380㎡,E03-50地块面积由9016㎡减少至1904㎡。(2)规划条件修改:根据依法办理农转用及征收后确定的城镇规划用途,将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防护绿地统一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编码为E03-41);规划指标确定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居住建筑高度后续如有相关政策要求,则按省里最新政策执行);停车位1个/100㎡计容建筑面积;E03-41地块需根据绿线控制要求,配建7112㎡的绿地面积,并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用以完善城市功能需求。E03-13、E03-14、E03-50地块控制性指标保持不变。2、建筑后退线修改:E03-13、E03-14地块建筑后退线保持不变。E03-41地块西侧建筑后退线由12m修改为16m,东侧建筑后退线由9m修改为10m,南侧建筑后退线由10m修改为15m,北侧建筑后退线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2.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chengmai.hainan.gov.cn);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项目所在地。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251206426@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571924,咨询电话:15120916086。
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