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9868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08-1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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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8-1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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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0〕18号)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入学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原则。
(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四)坚持“标准班额招生”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范围
本县常住人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城(外来)务工、合法稳定住所的适龄子女。(各学校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初中:招收2020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一)镇学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条件为本学校教育服务区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按下列序号依次优先安排:
1.学区户籍人居一致子女。具有学区地户籍且合法(或久居)居住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机关事业单位子女。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七所八站干部职工子女且居住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子女。
3.优待照顾政策子女。本县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鄂医务工员等子女。
4.进城务工经商子女。父母(监护人)进城务工经商且在学区内有房产或合法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子女。
5.房产合法住所子女。父母(监护人)非进城务工经商但在学区内有房产或合法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子女。
6.其他。户籍在学区内在异地自建房;非学区地户籍在学区内自建无证房;学区内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工作。
以上1—5项同等条件下,以取得合法居住时间靠前的为优先(以房产证、有效房产证明、正式住房租赁协议、居(暂)住证的签发时间为凭)。
7.经济开发区企业子女。按本《方案》规定的学校申请学位。
8.农村小学服务区子女。农村完小、教学点招生范围内子女直接向学校申请学位。
(二)县城学区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按下列序号依次优先安排:
1.学区户籍人居一致子女。具有县城区(澄城所、金江所)户籍且在县城学区有合法(或久居)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机关事业单位子女。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县城学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适龄子女。
3.优待照顾政策子女。本县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鄂医务工员等子女。
4.进城务工经商子女。父母(监护人)进城务工经商且在县城学区有房产或合法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子女。
5.房产合法住所子女。父母(监护人)非进城务工经商但在学区内有房产或合法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子女。
6.其他(家庭情况不满足以上5类条件)。
(1)县城户籍(澄城所、金江所户口),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自建无证房且居住(社区常住人口有登记);
(2)非县城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区自建无证房且居住(社区常住人口有登记);
(3)县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外来工,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职业务工)。
以上1—5项同等条件下,以取得合法居住时间靠前的为优先(以房产证、有效房产证明、正式住房租赁协议、居(暂)住证的签发时间为凭)。
(三)民办学校面向全县范围适龄儿童,不限以上条件。
四、招生条件认定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区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或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学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
④留守儿童。
(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县城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县教育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五)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学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六)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非学区户口,但在学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以进城务工子女或合法固定住所按相应招生范围向学校申请入学。
(七)进城务工子女,在学区招生范围内务工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县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八)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九)若片区适龄入学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招生学校按以上招生条件(详见“第三、招生条件”)顺序优先安排。如上一条件录取后剩余学位少于下一条件申请人数,则以取得合法居住时间快的为优先,额满为止,余下的申请对象由县教育局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或电脑派位或自行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
(十)县城区接受流动人口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学校:县三中、美亭学校、大丰学校、城东小学、江南小学、实验小学博潭分校、大催小学、村头小学、大塘小学、金江中心学校京岭分校、黄竹小学、土艳小学。在非县城区的由当地中心学校和初中学校负责安排。
五、报名办法
(一)小学
农村小学(村完小、教学点)服务区适龄儿童到所在学区小学登记入学,部分中心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校、民办学校适龄儿童通过智慧澄迈app进行网上申请学位。
1.农村小学: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等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登记入学。非本学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到居(暂)住地所在中心学校登记申请入学,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或直接到有足够学位的学校登记入学。
申请入学时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①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出生证,③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查验报告。
2.乡镇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金江镇、老城镇各小学校,试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其农村小学可同时保留登记入学办法。其它镇(筹备组)继续采用登记入学,2021年全县使用网上申请学位。
3.县城区小学(县直属小学、金江中心学校、澄迈思源学校)、爱心学校、特殊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爱心学校、特殊学校、博潭分校、京岭分校可同时保留登记入学办法。
4.使用智慧澄迈app申请学位流程
(1)下载智慧澄迈app(通过任意软件扫描智慧澄迈二维码或者在手机商店查找智慧澄迈下载)à注册账号(手机号+验证码或者微信登录方式注册)à打开学位申请应用(根据提示步骤进行实名认证)à阅读申请须知à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择登记入口à县城区根据可通过地图或输入地址搜索来选择所属辖区学校;其他镇区通过居住地村庄名称选择学校à填写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信息à上传相关证明材料à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家长不能修改)。
(2)家长网上申请学位时必须认真阅读《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阅读《网上申请学位须知》,注意每一步填报详情说明,选优先入口,如虚假选择或错误选择将影响第一次学位分配。优先入口顺序为:1.学区户籍人居一致子女(适合学区内户籍);2.机关事业单位子女(适合非学区户籍);3.优待照顾政策子女(适合非学区户籍);4.进城务工经商子女(适合非学区户籍);5.房产合法住所子女(适合非学区户籍);6.其他(适合非学区户籍);7.经济开发区企业子女;8.农村小学服务区子女(适合农村小学入学报名选择)。
(3)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上传申请材料与原件要一致,虚假材料或错误提供也会影响第一次学位分配。学校审核时须提交原件验核。
①儿童户口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子女与父母(监护人)户口不同簿的还需父母结婚证或适龄儿童出生证及其他相关联证件证明。[*必须提供]
②儿童居住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名下房产证、租房协议(租房协议+房主房屋产权)等并与儿童居住相关的证明材料之一,对于不能提供合法材料的,含廉租房、棚改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以及自建房等,须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和今年一、三、七月份有现住址的水费或电费缴费清单等相关单位有效佐证材料。[*必须提供]
③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查验报告。[*必须提供]
④单位工作证明。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书,或调动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类须提供]
⑤优待证明材料。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鄂医务工员等子女符合优待条件须相应提供相关方单位证明书或相关聘书、证书等其他相关优待证明材料。[“优待照顾政策子女”类须提供]
⑥进城务工经商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正规的劳动合同+业主营业执照或非企业用人单位证明,提交用人单位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经商者提供营业执照。[“进城务工经商子女”类须提供]
⑦其他相应辅助证明材料。如社区常住人口登记,学区户籍户在学区内自建无证房提供民间交易房契、土契等。[以上①—⑥材料证明不充分者提供]
学位充足的农村小学和民办学校只须提供以上①、③申请材料。如民办学校招生已满,不被录取需转向公办学校申请学位的须重新上网选择申请。
(二)初中
由我县小学毕业学校组织填报《2020年澄迈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毕业学校审核录入。县教育局将根据本《方案》规定各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毕业生登记信息,对全县2020年小学毕业生进行实名预派遣各中学,由初中招生学校审核录取。外省、外市县户籍非本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因随亲需到我县学校就读的,须向县教育局申请,由县教育局根据本《方案》统筹安排。
填报《2020年澄迈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登记时,毕业生必须提供户口证明:
①户口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子女与父母(监护人)户口不同簿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适龄儿童出生证及其他相关联证件证明。[*必须提供]
2.选择在非户籍地学区学校就读的毕业生还须按优先条件提交如下相关材料(招学区对口及本校直升生除外):
②居住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名下房产证、租房协议(租房协议+房主房屋产权)等与少年居住相关的证明材料之一,对于不能提供合法材料的,含廉租房、棚改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以及自建房等,须提供交常住人口登记和今年一、三、七月份有现住址的水费或电费缴费清单等相关单位有效佐证材料。[*必须提供]
③单位工作证明。父母一方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书,或调动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类须提供]
④优待证明材料。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鄂医务工员等子女符合优待条件须相应提供相关方单位证明书或相关聘书、证书等其他相关优待证明材料。[“优待照顾政策子女”类须提供]
⑤进城务工经商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正规的劳动合同+业主营业执照或非企业用人单位证明,提交用人单位6个月以上的社会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经商者提供营业执照。[“进城务工经商子女”类须提供]
⑥其他相应辅助证明材料。如社区常住人口登记,学区户籍户在学区内自建无证房提供民间交易房契、土契等。[以上①—⑤材料证明不充分者提供]
如选择学位充足的学籍地中学只须提供以上①申请材料。
(三)民办学校
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民办学校必须将招生简章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四)需提供房产和契税证明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由产权所在地学区学校负责做好入学报名工作。如不能提供无房证明,则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指定学校就读。
2.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为凭证安排学区入学。
3.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屋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凭证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4.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5.营业房的产权证、2019年8月3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和2019年8月31日之前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但没有事实居住1年以上的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
各公办小学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方案,明确学区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招生办法等。采用登记入学方式的学校,可采取材料申请和实地核查方式,将符合本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登记造册,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执行(试行)网上申请入学的学校实行网上审核和原始材料审核相结合,即网上预审通过后,家长持申请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预录学校进行复审,合格者,由录取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对提供假材料取消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不符合县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回原籍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二)公办初中
初中招生学校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2020年澄迈县初中新生入学派遣名单》,学校进行审核录取,做好接受入学工作。各小学毕业学校将《2020年澄迈县小学毕业生登记确认表》和有关登记材料返毕业生,由学生带到被派遣升学学校进行(预)报名。
被派遣到县二中、县三中、思源实验学校和其他学位比较紧张学校就读的毕业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预录取学校提交报名登记材料进行复核。
本县户籍的非进城务工子女在我县县城区小学、思源实验学校、民办学校和在县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选择就读民办学校者除外),如户籍地初中学校学位紧缺,则根据情况,由教育局就近分流到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在县城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县城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县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携带小学毕业证明(本县毕业生不需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相关证明,到县教育局领取并填报《2020年澄迈县外回生、进城务工子女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经县教育局审核认定后,改派或安排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
由招生学校按《2020年澄迈县初中新生入学派遣名单》(下称《派遣名单》)发放《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学位相对紧张的县二中、县三中、思源学校按《派遣名单》通知学生登记核查,优先招收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学位允许,招生学校不得拒受教育局派遣的学生,如学位紧张,招生已满,招生学校可退回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再安排或电脑再派位。各初中学校入学报名时统一使用《2020年澄迈县初中招生入学登记名册》(Excel)进行入学登记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三)民办学校
按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如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的不能再报(或安排到)公办学校。
(四)特殊教育学校
招收本县户籍的残疾儿童,具体招收方案由县特殊教育学校制定。
(五)爱心学校
面向全县招生符合孤儿入学条件儿童、少年。具体招收方案由县爱心学校制定。
七、招生时间及安排
8月6日公布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通过澄迈政府网、微信群、张贴海报等途径进行招生公告和宣传招生政策。
(一)小学
1.8月6日—8月30日为乡镇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县城区学校、民办学校网上申请学位或登记入学时间。
①8月6-10日招生公告和宣传发动。民办学校招生海报要明确有关收费标准。非实行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宣传时间适当延长。
②8月8—12日组织报名。实行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组织报名,由家长登录智慧澄迈app申请学位。
③8月13—14日学校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束后,系统短信给家长发送初审结果通知。
④8月15—16日初审通过的家长向申请学校提供原始申请材料。因申请信息错误初审未通过的修改信息和补全材料。
⑤8月17—21日招生学校联合相关部门审核原始材料和入户调查。非实行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组织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入学登记。
⑥8月22日学校将校级审核结果上传教县局管理系统。
⑦8月22—25日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办理。审核学校上报名单—由学校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系统短信给家长发送录取情况通知)
⑧8月26—30日教育局组织处理遗留问题。
2.9月1—5日农村完小、教学点组织适龄入学登记。
3.9月3日学校进行新生编班。
4.9月4—5日新生报名注册。
(二)初中
8月6—15日,组织澄迈中学和华师大澄迈实验中学初中新生的推荐及录取工作。
8月5—15日公布《2020年澄迈县初中新生入学派遣名单》,小学毕业学校对口告知毕业生升学派遣情况,乡镇中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16—20日,外回生、进城务工人员需申请子女在县城区学校入学的家长,到对口学校填报《2020年澄迈县外回生、进城务工子女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招生学校入学条件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到县教育局基教岗申请。民办学校将登记入学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基教岗。
8月20—22日,县二中、县三中进行入学登记。其他学校根据本校情况自行公告通知。
8月21—25日,县二中、县三中如学位紧张可组织入户家访核查县派遣新生的信息是否符合本校招生范围、对象规定,不得擅自另外招生。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复查小组对申请在县城初中就读的外回生、进城务工人员、外来人口需申请子女入学申报材料审查。
8月26—28日前,县教育局及招生学校处理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8月29—9月3日,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编班或试行电脑派位编班。
9月4—5日,新生报名注册。
八、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基础教育岗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民办学校必须根据基础设施、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情况制定招生简章,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县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四)实行“阳光招生”,名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县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执行招生计划,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民办学校必须通过澄迈县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五)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控制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班、实验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分班。
(六)县教育局机关党委纪委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责任。对严重违反招生行为的民办学校,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1.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2.澄迈县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3.澄迈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4.澄迈县进城务子女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5.澄迈县外回生进城务工子女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
6.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7.2020年澄迈县小学一年级招生花名册
8.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
记表
附件1
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学校 |
招生范围 |
澄迈县 实验小学 |
实验小学(主校区):文明北路和陆通路交叉点为起点,西至文明北路向环城西路、南至陆通路及王宅村(人民东路向东延长线),东至金山寺对面金龙路,椰岛路伸延(林地)至金寺公园,北至金马一横东路。 |
实验小学 博潭分校 |
原博潭小学招生范围及分流实验小学招生区域部分招生对象。 |
澄迈县 第一小学 |
片区一,以文明路和前进巷交叉点为起点,东至文明路(向北方向伸延至金马三横路),西至大催村村界、水田、林地,南至前进巷、平安片八巷,村尾村,北至金马三横西路;片区二,东至椰岛路,西至金马大道,南至金马一横东路,北至金马三横东路。预案:增加2—3个班解决县城区招生遗留问题。 |
澄迈县 第二小学 |
东至文化路,西至环城西路、金山路,(含以下村)白合洋村、大园村、崩岸村、洋田村、沟边村,南至南渡江,北至陆通路、前进巷、平安片八巷,县消防大队子女。(适龄儿童如有同胞姐、兄已在县一小上学的可申请到县一小入学) |
澄迈县 江南小学 |
东至文化南路,西至原江南糖厂伸延到南渡江边,南至县房产局小区,北至南渡江(不含原博潭小学、塘口小学、兴加朗小学招生区);县城区进城务工子女和在县城区部分商品房小区(不含城东片区商品房小区)外来人口子女。 |
澄迈县 城东小学 |
向阳路居委会管辖区的居民(解放东路以南,县老医院以东,直至向阳廉租房小区,县看守所、水泥厂、污水处理厂),六山村、新村园村、下六村、溪排坡村、反修村、长发坡村等六个自然村,县城区、城东居委片区商品房小区外来人口子女、县城区进城务工子女。 |
金江镇 中心学校 |
(主校区)西至文化路,北至王宅村(人民东路)、公园路(金山寺正门向东方向)两侧,南至南渡江、原县人民医院(不含向阳居委会),东至县气象局,王宅村新宅区。 |
金江中心学 校京岭分校 |
京岭村委会及周边村委会村庄的子女、部分进城务工子女和金马片区企业职工子女。 |
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学校 |
招生范围 |
澄迈县思源实验学校 |
1.小学招生。小学招生。招生对象一:为大拉农场、思源高中、思源实验学校、爱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拉幼儿园、邮局、道班等有关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直系子女,天塘村、北排山村、加升塘村户籍的子女,在基地购买或自建住房久居人员的直系子女(以房产证为准);招生片区二:东至林地,西至金马西路,南至金马三横路,北至海榆西路。大拉农场外来务工子女。 2.初中招生。思源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为思源实验学校本县户籍本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山口派出所、太平派出所、金安派出所户籍地与学籍地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大拉农场、思源高中、思源实验学校、爱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拉幼儿园、邮局、道班等有关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直系子女,天塘村、北排山村、加升塘村户籍的子女,以及在基地购买或自建住房久居人员的直系子女(以房产有效证明为准)。 |
澄迈二中 |
澄城所户籍,金江所非农户籍及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子女、金江镇王宅村、富朗村、蔡宅村、加笼园村、雷宅村、博潭村户籍子女,县消防大队、县人民武装部随军家属子女,县体校特长生,本县户籍、学籍(不含山口派出所、太平派出所、金安派出所户籍),进城务工子女和自建房或购房居住的子女。 |
澄迈三中 |
金江派出所农业户籍小学毕业生,山口派出所、太平派出所、金安派出所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县城区企业、金马片区企业子女,非本县户籍进城(外来)务工子女、在县城区自建房或购房(有合法产权)的子女。 |
澄迈中学 |
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
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
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学校 |
招生范围 |
爱心学校 |
面向全县招生符合孤儿入学条件儿童、少年。爱心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不招收非本县户籍对象。 |
特殊教育 学校 |
面向全县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招收本县户籍学生。 |
桥头初级 中学 |
桥头镇户籍、学籍小学毕业生和红山小学毕业生。 |
老城中心 学校 |
老城中心学校(本校部)招生范围为:老城居委会的老城墟、美造村、龙凤村、龙吉村,大道村委会的道辅村,才吉村委会的潭才村、上吉村、美宁村、东水村,大亭村委会的孟乐新村、美儒村委会的盈滨村、文大村委会的文大村、朝京村、美当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老城镇政府、“七所八站”和老城管委会干部职工的子女,符合优待照顾子女条件。 老城镇中心城区外来务工、经商、建房、购房、租房户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到老城中心学校大场小学、马村学校就读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老城片区内其它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户籍或住址到老城中心学校下属的完小、教学点就读。 老城中心学校其他小学招生范围由老城中心校划定。 |
老城初级 中学 |
对口招收老城中心学校毕业生和老城户籍老城边防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老城镇政府和老城管委会干部职工子女,符合优待照顾条件子女;老城片区“七所八站”、进城务工、经商子女。 |
白莲初级 中学 |
对口招收白莲中心学校毕业生和白莲户籍小学毕业生;老城管委会干部职工子女,符合优待照顾条件子女;白莲片区“七所八站”、进城务工、经商子女,老城片区、白莲片区其他外来常住人口子女。 |
马村学校 |
1.小学部:老城镇马村片区户籍适龄子女和马村片区外来务工子女、商住区适龄子女。 2.初中部:马村学校、东水港小学和老城片区外来务工小学毕业生。 |
福山中心 学校 |
福山中心学校原服务区和新增合并农村小学服务区子女,福山地区农村城镇化居民子女。外来务工子女就近安排在美玉小学、敦茶小学就读。 |
红光中心 学校 |
原则上只招收原红光中心学校服务辖区内的农场社区、企事业单位、福桥路西部附近作业区的子女。外来务工子女到福山中心学校美玉小学、敦茶小学就读。 |
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学校 |
招生范围 |
红光初级 学校 |
小学:小学部招生范围为原红光农场猛进队、儒门村、红光队、红光中学、东风队、大吉村、芬花村、崇典队子女、本校周围居民部分子女和部分外来务工子女。 2、 初中:中学部招生对象为红光中心学校非福山派出所户籍的毕业生。 |
福山初级 中学 |
招收福山中心学校管辖学校毕业生、福红学校毕业生和红光中心学校福山派出所户籍的毕业生。 |
谭昌实验 学校 |
按原老城镇谭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招收老城经济开发区企业子女。 |
其他乡镇 学校 |
小学、初中学校按原教育服务区招生,新合并学校按新增服务范围招生,保持招生范围基本稳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
民办学校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考试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
附件2
澄迈县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3
澄迈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2020—2021学年度)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相片 |
|
身份证号 |
|
||||||||
户口所在地 |
|
详细居 住地址 |
镇 村 队 号(门牌号) |
||||||
居委会 路 号(门牌号) |
|||||||||
路 小区 幢 号 |
|||||||||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或监护人)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申请入何学校 |
|
||||||||
申请理由 |
|
||||||||
证明材料 (复印件附后) |
1、 2、 3、 4、 |
||||||||
审核人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甲) (乙) 2020年8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
负责人: 学校盖章: 2020年8月 日 |
说明:根据现实际居住位置选填一所学校。网上申请学位可免填。
附件4
澄迈县进城务工(外来人口)子女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2020—2021学年度)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相片 |
|
户口所在地 |
|
现详细居住地址(选其一填) |
镇 村 队 号(门牌号) |
||||||
居委会 路 号(门牌号) |
|||||||||
路 小区 幢 号 |
|||||||||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或监护人)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农村进城务工(外来)子女入学意向选项(打“√”) |
江南小学( )、城东小学( )、实验小学博潭分校( )、金江中心学校京岭分校( )、美亭学校( )、黄竹小学( )、村头小学( )、大催小学( ) 自选学校: |
||||||||
申请理由选项(打“√”) |
1、 农村进城务工( ):租住房( )、购房( )、自建房( );进城购房( )。 2、 |
||||||||
证明材料 (复印件附后) |
1、 2、 3、 |
||||||||
审核人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甲) (乙) 2020年8月 日 |
||||||||
学校意见 |
负责人: 学校盖章: 2020年8月 日 |
||||||||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2020年8月 日 |
说明:根据现实际居住位置选填一所学校。网上申请学位可免填。
附件5
澄迈县外回生、进城务工(外来人口)子女初中新生入学申请表
(2020—2021学年度)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相片 |
|
毕业学校 |
|
学籍号 |
|
||||||
小考准考证号 |
|
现详细居住地址(选其一填) |
镇 村 队 号(门牌号) |
||||||
户口所在地 |
|
居委会 路 号(门牌号) |
|||||||
路 小区 幢 号 |
|||||||||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或监护人)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外回生入学意向(何学校) |
|
进城务工子(外来)女入学意向选项 (打“√”) |
1、澄迈县第三中学( ) 2、乡镇中学: |
||||||
申请理由选项(打“√”) |
1、 农村进城务工( ):租住房( )、购房( )、自建房( );进城购房( )。 2、 |
||||||||
证明材料 (复印件附后) |
1、 2、 3、 |
||||||||
审核人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甲) (乙) 2020年8月 日 |
||||||||
学校意见 |
负责人: 学校盖章: 2020年8月 日 |
||||||||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2020年8月 日 |
附件6
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 |
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 |
2020年初中招生计划 |
||
班数 |
人数 |
班数 |
人数 |
|
澄迈中学 |
|
|
7 |
330 |
澄迈县二中 |
|
|
13 |
650 |
澄迈县三中 |
|
|
8 |
400 |
华东师大澄迈实验中学 |
|
|
10 |
450 |
思源实验学校 |
2 |
90 |
9 |
450 |
澄迈县长安中学 |
|
|
5 |
250 |
澄迈县瑞溪中学 |
|
|
5 |
250 |
澄迈县永发中学 |
|
|
6 |
300 |
澄迈县新吴学校 |
3 |
135 |
2 |
100 |
澄迈县加乐中学 |
|
|
7 |
350 |
澄迈县文儒中学 |
|
|
8 |
400 |
澄迈县中兴中学 |
|
|
6 |
300 |
澄迈县福山中学 |
|
|
8 |
400 |
澄迈县桥头中学 |
|
|
3 |
150 |
澄迈县大丰学校 |
3 |
135 |
2 |
100 |
澄迈县美亭学校 |
2 |
90 |
3 |
150 |
澄迈县白莲中学 |
|
|
7 |
350 |
澄迈县老城中学 |
|
|
8 |
400 |
澄迈县马村学校 |
2 |
70 |
1 |
50 |
澄迈县红光学校 |
3 |
135 |
5 |
250 |
澄迈县西达中学 |
|
|
6 |
300 |
澄迈县昆仑学校 |
4 |
180 |
4 |
200 |
澄迈县和岭中学 |
|
|
3 |
150 |
澄迈县爱心学校 |
1 |
10 |
1 |
40 |
澄迈县第一小学 |
6 |
270 |
|
|
澄迈县第二小学 |
6 |
270 |
|
|
澄迈县实验小学 |
6 |
270 |
|
|
澄迈县实验小学博谭分校 |
3 |
135 |
|
|
澄迈县江南小学 |
3 |
135 |
|
|
澄迈县城东小学 |
3 |
135 |
|
|
澄迈县红山小学 |
1 |
45 |
|
|
澄迈县金江中心学校(本部) |
4 |
180 |
|
|
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继上表)
学校 |
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 |
2020年初中招生计划 |
||
班数 |
人数 |
班数 |
人数 |
|
澄迈县金江中心学校京岭分校 |
2 |
90 |
|
|
澄迈县长安中心学校(本部) |
4 |
180 |
|
|
澄迈县瑞溪中心学校(本部) |
4 |
180 |
|
|
澄迈县永发中心学校(本部) |
5 |
225 |
|
|
澄迈县太平中心学校(本部) |
2 |
80 |
|
|
澄迈县加乐中心学校(本部) |
6 |
270 |
|
|
澄迈县文儒中心学校(本部) |
3 |
135 |
|
|
澄迈县石浮中心学校(本部) |
2 |
90 |
|
|
澄迈县山口中心学校(本部) |
2 |
90 |
|
|
澄迈县中兴中心学校(本部) |
4 |
200 |
|
|
澄迈县仁兴中心学校(本部) |
3 |
135 |
|
|
澄迈县福山中心学校(本部) |
3 |
135 |
|
|
澄迈县桥头中心学校(本部) |
4 |
180 |
|
|
澄迈县白莲中心学校(本部) |
4 |
180 |
|
|
澄迈县老城中心学校(本部) |
6 |
300 |
|
|
澄迈县谭昌实验学校 |
2 |
90 |
|
|
澄迈县红光中心学校(本部) |
6 |
270 |
|
|
澄迈县金安中心学校(本部) |
3 |
135 |
|
|
澄迈县红岗中心学校(本部) |
2 |
80 |
|
|
澄迈县西达中心学校(本部) |
2 |
90 |
|
|
澄迈县和岭中心学校(本部) |
3 |
135 |
|
|
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 |
1 |
12 |
1 |
12 |
北外大学附属海南外语学校 |
6 |
200 |
6 |
240 |
澄迈老城力迈中美学校 |
2 |
70 |
2 |
50 |
海南微城未来教育学校 |
4 |
80 |
1 |
36 |
澄迈县罗驿实验学校(民办) |
3 |
135 |
2 |
80 |
澄迈县新澄辉学校(民办)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澄迈县大拉学园(民办) |
2 |
90 |
6 |
240 |
澄迈县福红智力学校(民办) |
3 |
135 |
|
|
澄迈县欣才学校(民办) |
4 |
180 |
|
|
澄迈县海岛学校(民办) |
1 |
45 |
|
|
澄迈县凤凰学校(民办) |
1 |
45 |
|
|
澄迈县玉楼楚源学校
|
1 |
45 |
|
|
合计 |
154 |
6692 |
158 |
7532 |
说明:农村小学招生计划由中心学校制定。
附件7
2020年澄迈县小学一年级招生花名册
学校: |
|
说明:招生类别(填字母):A.户口住所一致子女;B.机关单位子女;C.引进高层次人才及随军子女;D.进城务工经商子女;E.房产合法住所子女;F.其他。 |
2020年8月 日 |
|||||||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籍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家长 (监护人) |
招生类别 |
编班 |
||
附件8
2020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外来人口)子女报名登记表
登记学校:
编号 |
姓名 |
小学学籍号 (初中新生) |
户籍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劳务合同编号 |
工商执照编号 |
社保编号 |
居(暂)住证编号 |
房产证 编号 |
租赁合同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