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19-1708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10-28 11:16
-
标 题: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的验印与发放说明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10-28 11:1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的验印与发放说明
1、事项名称: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毕业证的验印与发放
2、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3、职权类型:行政许可
4、办理部门:澄迈县教育局职成教岗
5、办理依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1]9号)、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海南省政府令2008年第216号)
6、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7、是否收费:不收费
事项说明
一、毕业证的验印、发放
(一)各中职学校于按规定时间前填写好《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查表》(附件1)和《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验印花名册》(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给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向海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制作与印刷中心订购毕业证书,联系人:李繁华,联系电话:68661954、13807595882。
(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为依据进行初审,并按规定时间前将初审后的毕业生信息发送给海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制作与印刷中心。海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制作与印刷中心负责在规定时间里将打印好的毕业证书发放给各中职学校。
(三)各中职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准备好复审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毕业生入学时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原件)、学籍变更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生姓名和出生年月等若有变化,应持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转学学生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学申请表)、毕业生的毕业考试成绩一览表、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查表(一式两份)、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验印花名册(一式两份)、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毕业生证书的验印排放顺序应与新生录取花名册中的排序一致),报送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验印。
(四)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合格、验证通过发放毕业证。
二、收费标准
无
三、毕业证的验印与发放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