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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 标       题: 澄迈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6-12-27 16:1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为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产生办法:选择有代表性、有群众基础的党员、群众作为监督员。也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代表,企业职工参加。
    二、主要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
    三、工作办法: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向监督员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和要求,同时做好评议工作,面对面征求意见。
    支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的工作,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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