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3-4634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03-2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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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3-20 09:4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供农村土地(耕地)经营权出租(含转包)的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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