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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制度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5-05-28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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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制度
为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权审核颁证工作手续,确保颁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局制定本工作制度。
1、 审核档案材料:
① 由镇政府督促各村委会将农户档案材料收集完整,并
将有关材料完善核对后,报农业局审核。
②县农业局将审核材料核对后,如材料不完整的交回镇政府补齐相关材料,如完整的进行下一步操作。
③审核材料过程中由县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分成两组进行交叉审核,分为初审,二审,每次审核后由两人以上签字确认,降低颁证错误的概率。并编好合同编号、经营权证号。
2、审核公示总图,由审核组审核公示总图,校验电子勘界图,同样分成两个组,交叉审核,主要目的是核对权属关系,避免出现地块重叠,同时将地块界限核对清楚,避免与规划林重叠。
3、建立台账,将需要颁发的新证进行登记汇总,制作汇总表,主要内容包括:农户基本信息,地块信息,共有人信息等,同时将旧证书收回登记并发布注销公告,注销旧证书,并盖作废章。
4、打印经营权证书,由专门工作人员将证书信息核对清楚,完成最终审核,交由专人打印。之后将档案材料和经营权证书上报县政府审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