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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3-0580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3-12-11 18:17
  • 标       题: 澄迈县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2-11 18:1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澄迈县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

澄迈县司法局

三、项目服务地点

海南省澄迈县内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海南省澄迈县内,主要涉及澄迈县在册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衔接、社会调查评估、监管平台信息核查和更新等服务工作。

(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协助办理衔接手续;

(二)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案例;

(三)协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走访、座谈、个别约谈等方式深入评估对象的家庭成员、村(社区)干部、辖区派出所、邻里或朋友等,对所有调查形成的材料和调查评估报告应整合成社会调查评估卷宗;

(四)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定位信息核查和系统信息更新完善等方面工作。

五、项目规模

本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不少于5名(含5名)服务人员,控制价为人民币33万元/年(含税价,由中标单位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六、合作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七、参与比选的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照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单位注册日期未满3年的按实际注册日期提供(附件1)。

3.比选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明材料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评审办法和程序

1.评审委员会由澄迈县司法局班子成员、澄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组成。

2.评审标准

按照评分表(附件2)内容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有二家或以上单位同分的,进行第二轮评审,择日抽签摇号确定最终中标人。

3.按照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参选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审出各参选人的总分,全部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4.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第三方企业可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4日报名并递交比选资料,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和比选材料(比选文件采用密封纸质来信方式递送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格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违纪申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1);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公章)。

十、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7时30分。

2.文件递交地址:澄迈县司法局三楼306办公室。

联系人:王远建,0898-67622398,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附件:1.无违纪声明函

              2.评分表

                                                                     澄迈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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