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审批机制,加快审批进度,促进企业快速发展、项目快速落地,我县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容缺预审制度,具体如下:
一、容缺预审适用范围
凡属全省或者县范围内重点项目均纳入县绿色通道服务,实行容缺预审制。
二、容缺预审的涵义
审批行政部门受理省或者县重点项目时应当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材料应当载明的内容。对于主要材料齐全、仅缺部分尚在办理材料(含原件核对)的项目,在项目业主作出书面承诺后,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可先予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待补齐所缺材料后正式发放证照和批复文件。对在审批时限到达前一天项目业主仍未补齐材料的,作中止或退件处理。
三、容缺预审办理流程
(一)凡属容缺预审范围的审批项目,各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的申报材料,同时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预审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要求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条件补齐补正及逾期未补齐补正的后果。
(二)在申请人填写《容缺预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窗口即时收件受理。
(三)窗口收件后,按照“实事求是、能快则快”的原则,为申请人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手续。
(四)各部门对审批结果可结合部门实际,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进行处理。如窗口可保留审批结果的证照(批文)原件,只将复印件提供给申请人,申请人可凭借审批结果复印件,进入下一审批事项流程。
(五)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材料后的,窗口应立即将材料归档,提供给申请人齐全的审批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前期指导
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项目的服务,主动深入了解项目的审批情况,加强对审批前期准备工作的行政指导,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帮助申请人准备审批材料,主动告知审批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
(二)密切跟踪服务
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加大审批服务跟踪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项目申办人进行联系和沟通,需要到现场的及时到现场指导;对本单位窗口能够解决的,要从快从简办理;需报上级部门的,要积极主动联系办理。
(三)强化协同协作
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服务机制,加强前、后台协同协作,确保审批内部流转高效顺畅。
(四)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加强研究,对于哪些是审核“必备”材料,哪些是“容缺”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对涉及到重点项目的审批事项要确定审批容缺的审批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室备案。(见附件2)
附件:1. 澄迈县行政审批事项容缺预审承诺书
2.澄迈县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容缺预审制申报材
料汇总表(样表)
澄迈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