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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28464-46/2024-2034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07-04 10:34
  • 标       题: 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山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7-04 10:3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山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各村(居、社区)委会、:

《福山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制度》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山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做好政府值班工作,实现值班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确保值班工作定位准确、责任清晰、联络畅通、运转高效,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澄迈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澄府办函〔2022〕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各(股)室、各村(居、社区)委会、各基层所(站)。

第三条镇政府总值班室设在福山镇办公大楼一楼值班室,履行政府值班、信息上报、综合协调等职能。镇政府排班值班由镇党政办统一安排。各办公室、村(居、社区)委会负责本级单位的值班值守工作。

第四条值班室应配备以下设备、装备和资料:

(一)有线座机值班电话(有条件的话可以配备具有录音功能的或者连接录音设备的)。

(二)满足值班工作要求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三)明确值班制度、值班纪律、值班职责、信息报送等流程。

(四)值班室上应备有值班室标识、日常值班表、值班记录本、值班信息报送流程、常用电话号码表等。

第五条值班工作应遵循积极主动、反应快速、规范有序、处置稳妥、安全保密、服务优良的原则,值班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第六条值班工作要履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内外沟通、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等职能,确保联络畅通,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一)负责24小时值班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

(二)接报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下同),传达领导同志的批示,及时反馈领导批示和落实交办事项;

(三)保障值班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联络畅通。

第七条镇政府日常值班安排1名值班领导,节假日及重要特殊敏感时期安排1名带班领导(党政人大主要负责人)和1名值班领导,村(居、社区)值班领导为村(居、社区)支部书记,值班(带班)领导对当日的值班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关注值班期间社会动态和气象、环境等重要敏感信息,了解福山镇重大活动进展情况;

(二)负责审核值班信息,接受值班员有关情况报告或请示,指导值班员开展值班工作;

(三)接受上级值班检查,检查督导福山镇值班工作情况;

(四)认真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不得安排离退休人员和实习生值班,值班员对当日值班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熟知岗位职责,熟悉政府系统(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值班室等)常用电话号码、相关规定和重要紧急情况报送要求,熟练操作值班设施设备;

(二)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履职尽责;

(三)值班人员要及时接听值班电话,收集汇总所获信息,认真分析、研判接收到的重要紧急情况,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立即向值班(带班)领导报告。

(四)节假日期间下午16:30-18:00间向县总值班室报送当天值班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五)迅速传达领导批示,督促和及时反馈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认真填写《值班登记簿》,做到条目清晰、要素准确、事项齐全;

(七)接受上级值班检查,主动报告当班情况,及时将受检情况向值班领导报告;

(八)保持值班设备设施完好和值班环境干净整洁;

(九)执行“三个严禁”,即严禁脱岗、严禁呼叫转移、严禁找人顶班。进一步明确值班纪律。

(十)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24小时值班制度。镇政府安排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一)各责任区、各村(居、社区)委会在节假日和重要特殊敏感时间节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镇政府的值班人员由全体干部职工组成。村(居、社区)委会值班人员由村“两委”、乡村振兴工作队,必要可安排监督员、人民调解员、计生员等其他人员参与值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需要当日调班,由值班领导审批同意后调换。

(二)镇政府值班人员由党政办提前5天安排,张贴在政府办公大楼值班室或海政通职工群进行公示,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不随意调班,如有特殊情况,要在公示后两天内及时报告党政办进行调班。对无故缺席、不服从安排的,由值班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和约谈,对违反值班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条来电接听制度。值班员应及时、认真接听来电,准确、精练、礼貌应答,重要来电应做好记录,必要时可要求来电方提供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首接负责制度。第一个接听电话或接办重要事件的值班员应负责及时办理,全程跟踪,直至办理结束。

第十二条值班记录制度。值班记录应采用24小时制,按时间顺序完整填写《值班登记簿》,力求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字迹清楚,内容主要包括:值班时间、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内容及处理情况记录、交接班情况(含交接时间及交接班人员姓名)等。

第十三条信息报告制度。按照澄迈县《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和《值班信息模板》开展信息报告。村(居、社区)委会向镇值班室报告后也向驻村领导报告,镇级先向值班领导、带班领导报送,再根据信息情况向上级报送。

(一)信息接报。报送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范围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和社会安全事件。值班员应多渠道搜集核实所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按要求报送;情况紧急时,可边核实边报告;

(二)报送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全面,语言表述要客观、真实、严谨,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避实就虚、含糊其辞,造成信息失实,影响领导决策。

(三)报告流程。镇政府、各村(居社区)委会、各基层所(站)简化信息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信息报送时效。

1.村(居、社区)委会值班员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并同时报辖区主任;

2.镇政府值班室记录好内容后立即向值班(带班)领导电话报告;

3.值班领导根据信息情况指导值班员于15分钟内先向县总值班室电话报告,20分钟内向县总值班室做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材料应由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4.值班领导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在首报的基础上,突出事态进展和工作措施,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重要信息,随时续报。

(四)报告方式。按照轻重缓急和密级,灵活选用报告方式,不涉密的信息,可通过党政办公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送;涉密信息的报送,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第十四条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将值班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未处理完毕事项等,在镇值班室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保密制度。值班员在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让无关人员在镇政府滞(逗)留或使用办公设施、设备,打印、复印、拷贝或拍照(传)有关资料等。

第十六条镇督查组定期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限时整改,及时通报,并做好记录留存。

第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值班工作中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一)镇政府、各村(居、社区)委会未设立值班工作机构,未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的;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

(四)在重要值班信息报告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落实不力的;

(五)接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未及时、认真对信息进行研判,或研判出现重大失误的。

第十八条科学设置值班室。要单独设立值班室,各村(居、社区)委会值班室应设在本单位方便服务群众的位置,有条件的要划分值班工作区和休息区,设置标明单位名称的背景墙或铭牌。

第十九条值班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镇政府、各村(居、社区)委会应优先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承担值班工作。妥善解决值班带班人员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为做好值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调休,按规定发放值班补助。凌晨值班的,当天上午安排调休,非工作日值班的,按规定发放值班补助。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福山镇政府党政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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