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办事
程序 |
申报材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1 |
组织机构代码 |
1、受理;2、审查资料;3、填表;4、审核;5、交费6、联网发证。 |
1、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持有关证明及其成立文件及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3个工作日 |
每证53元 |
琼价费字[2000] 166号 |
| 2 |
强检计量器具(台、案、秤) |
1、申报;2、检定;3、交费;4、发证。 |
1、强检器具检定证书;2、历年强年审资料;3、建标证书;4、企业代码证书。 |
3个工作日 |
1、计量器具手册工本费10元;2、10台以下收检定费每台25元;3、10台以上收检定费每台45元 |
琼标量1989]18号琼价[1989]199号 |
| 3 |
生产许可证审核发证(生产属秤许可证管理内的产品) |
1、受理;2、初审资料;3、填表;4、现场初审;5、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考核、颁证。 |
1、企业营业执照;2、历年强检年审资料;3、建标证书;4、企业代码证书。 |
立即受理呈报省局 |
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收费标准收取审核及证书费 |
|
| 4 |
演出市场:营业性演出证。 |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报告或申请表等有关文件、资料;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5、颁发。 |
1、申请审核报告;2、组织机构和章程;3、演职人员的资职材料;4、场所设备、器材资料清单。 |
自申请材料起30天内作出是否批准答复。 |
50-150元 |
琼价费字[1992]3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