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办事
程序 |
申报材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1 |
个体经营税务登记 |
1、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办理税务登记书面申请; 2、填报税务登记表; 3、交纳工本费; 4、领取税务登记证。 |
1、营业执照; 2、工商登记表; 3、核准开业通知书; 4、住所、经营场地证明; 5、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证件; 6、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和资料。 |
1个工作日 |
50元 |
琼价费字[1998]418号 |
| 2 |
内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税务登记表 |
1、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办理税务登记书面申请;2、填报税务登记表;3、交纳工本费;4、领取税务登记证。 |
1、营业执照;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投立的文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5、法定代表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证件;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7、银行帐号证明;8、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9、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和资料。 |
一个工作日 |
50元 |
琼价费字[1998]418号 |
| 3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 |
1、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办理税务登记书面申请;2、填报税务登记表;3、交纳工本费;4、领取税务登记证。 |
1、国家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企业批准书及批文复印件;3、合营(合作)合同复印件;4、企业章程复印件;5、开户银行及帐号;6、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全国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8、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和资料。 |
1个工作日 |
50元 |
琼价费字[1998]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