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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商务局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3]20号)要求,设置澄迈县商务局。澄迈县商务局是主管全县工业、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贸易、旅游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经济贸易、旅游工作的发展规则、计划。
    2
、组织实施国家商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商贸、旅游等方面的产业结构调整。
    3
、负责本县经济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监测和预测,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4
、指导、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边境贸易;负责全县易货贸易、转口贸易及其它灵活贸易的协调和管理。
    5
、参与规则竞争行业的投资布局,提出全县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商贸、旅游等行业利用国内外贷款的投向。
    6
、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指导全县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全县工业行业规划,指导全县工业行业技术规章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7
、负责指导中小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8
、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9
、负责全县的招商引资等经济合作和对外商投资工作,以及“三资”企业的审批工作。
     10
、指导全县内外贸易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11
、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澄迈县商务局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信息股、经济合作贸易股、旅游开发管理股、口岸管理办公室、工业股和纪检监察审计股。
     
三、人员编制
    
 澄迈县商务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县商务局挂澄迈县旅游管理局牌子。 

   办公电话:(0898)67626330、67622200     传真:  
   局 长:潘思群  副局长:徐日位、徐应芳、王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