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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澄迈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2、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工资福利;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负责审批全县工作人员退休工作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全县劳动力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工作,规范劳动市场,建立劳动市场的准入制度;负责全县劳动力流动;负责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统一管理外来人员就业和本县劳务输出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管理和指导就业工作。
  5、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中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对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6、负责规划、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指导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职业介绍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8、负责全县社会保障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县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参与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和行政复议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对工人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11、归口管理事业单位:澄迈县社会保障局、澄迈县就业局、澄迈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海南省技工学校澄迈分校。
  12、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3、负责军队转业军官安置工作。
  14、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事劳动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15、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办公电话:(0898)67615385  传真:(0898)67615099        
    局长:梁安忠  副局长:郑祖厚、王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