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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体育运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体育运动设施建设布局、经费综合平衡工作以及文物保护、维修、考古发掘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3、组织举办全县性和重大的文体活动;组织全县重点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有关产品的审读;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体育运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4、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体育运动工作的对外交流。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审批发放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文物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印刷出版市场和体育市场,以及其他提供精神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社会文化市场。归口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澄迈县广播电视台。
6、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系统和印刷出版行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指导其队伍建设。
7、负责对外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8、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
办公电话:(0898)67611375
传真:
局 长:曾德英
副局长:李家仁、王广俊、徐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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