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成机构
政府组成机构
人大组成机构
政协组成机构
省管垂直机构
政事其它单位
办 事  指 南




澄迈县林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林业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全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开展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治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工作。
  3、管理全县森林资源;负责全县集体和个人的林木采伐审批工作。
  4、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化建设(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和林产品加工及林产品市场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指导全县园林绿化工作和花卉产业的发展。归口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澄迈县林业服务中心。
  5、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规划、管理全县森林的分类及分类经营工作;依法划定、管理各种类型的天然林、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6、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
  7、按规定负责核发林权证、木材经营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
  8、培植、引进优良树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持续林业,优化林业结构。
  9、以法治林,强化木材流通领域和生产管理监督;负责全县林地的管护工作;严格控制和实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和补偿制度。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11、按规定参与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管理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12、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3、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4、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林业工作。

    办公电话:(0898)67622302  传真:          
    局   长:林举传  副局长:李艺辉、王  导、曾令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