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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公安工作的发展计划与规划。
2、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保护国家法律所赋予人民的一切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防范和打击敌人的各种破坏活动,惩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人民民主专政。
4、依法对社会实行治安管理,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5、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6、负责对反革命和特务、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其它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工作。
7、组织指挥全县性社会治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组织处置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件。
8、负责依法管理全县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等工作;负责本县公民因私出港出国探亲、旅游的审核报批。
9、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以及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
10、负责全县重大的警卫工作。
11、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12、负责检查和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单位保卫机构的业务工作。
13、强化队伍管理职能,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立一支正规化、规范化,且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公安队伍。
14、负责对老城分局、直属单位和各派出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对其发展规划、计划进行指导和协调;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98)67623343
传真:
局 长:麦吉松
政委:林尤宇
副局长:徐
敏、庞学亚、梁恩远、王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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